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的发展,我公司在平顶山市石龙区产业集聚区(现改名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建“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料目”。厂址位于工业一路西侧,工业二路北侧,总投资10.8亿元,新建车间、办公楼、配套用房等。项目代码为2210-410404-04-01-97061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18537516567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大道西侧,工业一路北侧
邮箱:15454665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工 0371-67957658
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7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S-_LWYAd2eC_cgaGBr9Pg,提取码:emx6)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我公司,广大公众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八、公示期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建设单位: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