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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总监: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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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公司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的发展,公司在平顶山市石龙区产业集聚区(现改名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建年产3万吨高端特种石墨碳材料目厂址位于工业一路西侧,工业二路北侧,总投资10.8亿元,新建车间办公楼配套用房等。项目代码为2210-410404-04-01-97061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18537516567

联系地址:顶山石龙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大道西侧,工业路北侧

邮箱:154546654@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工 0371-67957658

地址:郑州市建设东路37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S-_LWYAd2eC_cgaGBr9Pg,提取码:emx6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在我公司,广大公众可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阅。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企事业单位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内,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

八、公示期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313日至2023317日。

建设单位: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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